生命中沒有任何意外和巧合,
只是你還沒發覺它的意義而已。

介介今天收到了前任寄回來的書,
這一本書是當時我們要分手的時候,
我借他的書,
希望他能找回對我的愛,
沒錯,
這本書就是--《力量》

其實不管是當下還是事後看,
這件事聽起來總挺愚蠢的,
自己的愛情竟可悲到去相信一本書,
可是對於一個傷心至極的人,
做一些瘋狂但不傷大雅的小事情,
也就不是那麼荒謬至極的事了。

我失去一個人的陪伴,
至少沒失去我的信仰,
這邊所說的信仰,
是指讓一個人活下去的希望,
什麼對你來說是重要到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的?

因為這本書,
我對兩人的復合大有希望;
因為這法則,
我了解到真愛是什麼輪廓;
因為愛,
所以知道什麼事才是真正的重要,
並且該執著的。

也許有人會問,
不過是一本書,
到底有什麼好執著的,
再買一本就好啦,
幹嘛搞的死纏爛打或是撕破臉也要拿回來?

對於我來說,
也許一開始是有這麼一丁點小成分,
我希望與他仍有所牽連,
可是不管是為了向誰證明我真的放下,
還是不想再因為他而心裡引起漣漪,
我刪了所有有關他的聯繫方式、資料,
也許我怕自己有一天,
在夜裡突然起來後感到孤單害怕,
一時衝動的又主動貼上他,
所以我逼自己這麼做,
用一種衝動加勇氣的方式,
一封一封的刪除簡訊,
一件一件的禮物和紀念品丟棄。

他在我心中依然美好,
儘管有時想到他曾讓我感受到分手的滋味,
想起仍會心頭一酸,
但我想那只是失去的一種記號而已,
對於我的未來已毫無影響,
至少不會有任何副作用。

然後這些事,
我在最後刪掉他臉書前打成一封信給他,
那已經是分手後一個月的事了。

我一直認為自己處理感情可以很成熟乾脆,
一個不愛自己的人還有什麼好在乎的?
可是在愛過之後,
才會了解原來不管理不理智,
愛到了卻不能幸福走到最後,
還是會讓人嚐到什麼叫做呼吸都會痛。 

兩次的聯絡我仍不忘提醒有關書的事,
我想這就是我吧,
只要是我愛的任何人事物,
沒有得到應得的對待,
我就是不甘心,
因為我愛這本書,
可是他並不像我那麼愛它,
所以我有足夠的理由拿回它,
並不是什麼物質上的小氣與計較,
再者,
大部分的東西對我來說,
是重要所以唯一的,
並不是比較值的問題。

在第二次告訴他時,
我請他用寄的給我,
我不給他傷害我的機會,
也不給自己留戀他的機會,
所以我選擇這樣不留情面的方式。

後來又過了一個月,
我請朋友打了一通電話給他,
同樣的,
我沒有留任何機會讓彼此接觸,
他說他明天就會去寄,
我只讓自己想像他依然待人溫柔,
但並沒有任何特別的情感意義,
僅此而已。

只是再過了一個半月,
我給自己一個覺悟,
『好了,
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,
如果他不還,
那就在買一本吧。』
這個覺悟代表的意義是,
無論他決定怎麼做,
都無法影響我終將得到這本書,
同時我也不想讓自己在這件事情上,
因而去奢望什麼,
因為很多事情是發生了,
但是我們才能給予它意義。

然後我發了一段訊息給他的臉書,
這次不到一個禮拜內我便收到了包裹。

結果就在三個半月的等待,
我最終還是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,
並且值得嘉獎的事是,
在包裹上有著他的地址與電話,
可是我連想都沒想就將它丟除,
以前是強迫自己堅強,
現在是學會真正的勇氣。

感情故事到此為一個段落,
再分享一個失而復得的故事,
事實上這麼說並不對,
因為我始終都知道自己沒有真正的失去。

在學校的證照考過之後,
學校發了一張繳費證明,
但我並不以為意,
直到知道考到證照後會有補助後,
我才知道這張收據的用處。

可是在知道這件事之後,
我卻完全忘了將收據丟到哪,
加上前陣子我整理過雜物,
我真的以為自己已將它丟到垃圾桶,
並且都丟完一輪了。

然後這時我同樣告訴自己,
『會是我的就是我的,
如果今天這筆錢屬於我,
那我連走在馬路上都會撿到。』
然後我停止了找尋它,
並繼續完成我的作業。

就在當晚,
我將裝有圖片資料的袋子倒出,
就發現它安然無恙的平放在我面前,
沒有一點受損。
(介介有個壞習慣,
總是把隨身物品用的皺皺爛爛,
直到我買了該有的收納用具才得以改善。)

這兩件事幾乎是同時段發生的,
並且再度有力的證明吸引力法則,
內心擁有才會吸引更多的擁有。 

而每一件事發生都一定有它的意義,
儘管只是個小插曲都是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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