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自己一直是吸引力法則裡最根本的問題,
只有當我們真正喜歡自己時,宇宙才會給我們屬於自己最好的。

在這我想先分享我的故事給大家聽,
好讓大家能多了解一點關於什麼叫作『愛自己』。

我從高三時開始接觸所謂的吸引力法則,
也就是當時朗達.拜恩(Rhonda Byrne)所出版的《秘密》與《力量》這兩本書。

一開始,對於書裡的內容又驚又喜,
根據我當時的說法是:「就像你一輩子心裡的想法有人幫你整理清楚還出書了!」 
對於天生樂觀的我真的是一大寶藏,
我迫不急待使用書中的方法,讓生活變得更好,
每次傷心難過時我就會再翻個幾頁,
直到再一次明白法則的道理時,
又能安然的帶著好心情入睡。 

那時的我什麼都過的很順遂,
尤其是擁有一群能同甘共苦、能一起笑一起哭的摯友。

其實高中三年來,
朋友群一直都是這些人,
不過我卻一直處在友誼的『灰色地帶』,
因為時好時壞的關係,
曾讓我有不少的難過和傷心,
一方面我會檢討自己,
一方面我也在找尋真正的自己。

還記得高一那時,
我的某一個朋友(也是目前最好的朋友),
出於好意的曾勸過我一些事,
他說:「也許我應該改一些什麼,
這樣他們(指那群朋友)才會喜歡我。」

這件事我一直記憶猶新,
而且當時的回答現在依舊屹立不搖,
我很篤定的回答他,
我說:「我很喜歡我現在的自己,
如果他們要喜歡我,
就應該喜歡現在真正的我,而不是我偽裝出來的樣子!」

那時的我喜歡自己的真誠待人,
喜歡自己很無厘頭的搞笑生活方式,
喜歡自己的囉哩八說帶點吹毛求錙,
而且堅信這樣的自己也真的值得一群真心摯友。

原來那時的我,
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吸引力法則,
儘管在那之後也發生了很多故事,
但我卻不曾動搖自己的信念過。
 
而當時我的那群朋友們,
也真的成為了我一輩子的好朋友,
一切就如我所期望,
甚至比那想像好上更多更多!
 
這是吸引力法則在我身上印證眾多最美好的感情之一,
同時也是我靠自己的力量吸引過來的!
而今後我也將明白,
只有真正的由衷的愛自己、相信自己,
宇宙才會為你吸引與你能量相同的人、事、物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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